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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守应急工作指南(1)

发布时间: 2024-03-02 22:41:01来源:新闻动态

  值守应急工作,作为单位(辖区内)应急管理系统的一部分,主要承担应急管理的信息采集、上传下达和综合协调等工作。值守应急是应急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处置突发事件的首要环节,是保障信息通畅的基础性工作。

  值守应急是指为及时掌握和报告单位(辖区内)重大突发事件情况和动态、办理向上级报送紧急重要事项、保证与各级各部门联络畅通而进行的专门值班工作。

  1.负责日常值班和紧急事务的处置。负责接收和处理单位(辖区内)各类上报的紧急重大情况;及时向主要领导和上级政府报告区域内发生的紧急重大情况。

  4.建立值班信息网络,确保通信联络畅通,随便什么时候都可以了解、掌握单位(辖区内)发生的紧急突发事件情况和动态。

  5.建立健全值守应急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守应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6.负责对所属各部门、单位值守应急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建立值班通报制度,定期通报单位(辖区内)值班工作情况;组织值守应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7.负责与非所属部门(辖区外)单位建立畅通的联络渠道,开展业务交流、互通信息等工作。

  值守应急人员在收到或监测到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初始信息后,有关责任人员要初步核实情况,按照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区域等因素做多元化的分析研判,并立即向相关领导报告。

  值守应急人员应拓宽信息渠道,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时效;加强研判,提高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质量;规范值守,有很大效果预防突发事件信息迟报、谎报、瞒报、漏报。

  值守应急人员要及时妥善处理紧急文电和紧急突发事件,及时拆封办理急件,对报告紧急重大事件、事故的电话、传真要认真做好记录,立即与事发单位和有关部门核实后按照上报层级顺序报告,并按照领导批示意见和相关工作规程办理;送领导的急件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处理来文、来电要按照“迅速、准确、稳妥、保密”的原则,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值守应急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

  强化值守应急工作领导带班制度,保证值守期间都有各级政府办公室(厅)领导带班。明确带班领导职责:负责检查指导政务值班工作;负责处置突发事件和紧急事项;指导、协调解决下级单位值班期间发生的紧急重大事项。

  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守应急人员不得擅自离岗、脱岗,遇有特殊情况需临时离开时,须请示领导同意,妥善安排;保持信息畅通,确保各类突发事件信息报告及时、处置及时,坚决杜绝误报、迟报、瞒报、漏报现象。

  各级政府办公室(应急办)及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是值守应急工作的责任主体;分管值守应急工作的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应急办(值班室)主要负责人和值守应急当班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值守应急当班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第一个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的值守应急人员是信息报送处理的首要责任人,应负责接获信息办结,并做好值守应急记录;值守应急当班人确需移交下一班处理的事项,应在《值守应急记录》上书面移交,并与接班人员当面衔接,不得延误或遗漏。

  规范制作值守应急记录本;值班人员应将值班期间接获的发生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守应急记录本上记载;值班记录应字迹清楚、要素齐全、详略得当;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班记录本须编号归档。

  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接班人员须提前到岗,交班事项应书面交接,并由交接班双方签字确认。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不相关的人员透露涉密信息;使用电话、传真和计算机网络传递有关信息和批示文件,要区分明件和密件,密来密复,严禁明密混用;领导同志的住址、电话应严格保密。

  各级政府值班室和相关职能部门应建立值班通报制度,不定期对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系统的值班情况做抽查,对值班人员漏岗、脱岗以及迟报、漏报、误报、瞒报重大突发事件信息等情况及时进行通报。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简称应急管理)是指为避免或减少突发事件所造成的损害而采取的预测预防、应急决策、处置以及应对评估等管理行为;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在突发事件的产生、发展过程中,通过建立必要的应对机制,采取一系列必要措施,防范化解危机、保障人们正常生产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的活动。

  应急管理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工程,贯穿于突发事件全过程。应急管理不仅包括事前的应急预案、风险评估与排查、演练、监测,而且包含快速的应急机制、健全的应急体制。预警、控制及消解性措施均要体现在管理突发事件的各个阶段。

  值守应急工作承担着及时采集、掌握有关信息,快速报送预警信息和突发事件信息,传达和落实有关领导同志关于处置突发事件的批示、指示的职能。值守应急工作的快速、准确、高效对于应急管理系统的迅速、高效运行具有基础性保障作用。

  现代市场经济环境中,公共服务是政府的重要职能。应急管理的主体是政府及其他公共机构,应急管理是政府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作为公共服务的提供者,有进行应急管理的责任,也只有政府才能凭借自身能力和掌握的社会资源来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做好值守应急工作,才能确保政令畅通、信息及时传递、工作正常运作;才能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为政府有效应对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提供前提和保障。

  国际局势的深刻变化与国内改革的深度发展,我们国家的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依存的环境机遇与挑战并存。当今世界,各种传统的和非传统的、自然的和社会的安全风险交织并存;重大自然灾害频繁发生,重大疫情传播范围扩大,能源资源紧缺和生态环境恶化;抬头、民族宗教矛盾和地区冲突加剧,社会安全事件的诱因和影响呈现较强的世界性特点,增加了预防和控制的难度。从国内看,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进入新的阶段,改革和发展处于关键时期,工业化、城市化加速发展,社会利益关系错综复杂,不断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难以避免。只有加强与创新社会管理,才能有效化解各种社会矛盾、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应急管理是社会管理的一种特殊状态和形式,具有显而易见的不可逆转性。加强与做好值守应急工作,确保在有限的时间里作出正确决策和快速反应,才能为尽可能控制突发事件事态和影响区域、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尽快回到正常状态的社会秩序提供前提和保障。

  1.对以电话、电报、传真、口述、呈件等不同方式发来的各种信息,做好记录;对需多位领导阅批、多个单位参与处理的重要事项,编报《签呈》。

  2.值班室负责同志在《值守应急记录》“处理意见”栏内或《签呈》上批注拟办意见。

  5.记录办理结果。收到需要反馈名单的会议通知,要按要求及时反馈名单;发出需要落实名单的会议通知,要及时落实名单或记录不能出席的原因。

  (4)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灾情、伤亡情况及救灾工作进展情况,汇总整理后报送领导。

  (1)电话报告应急办主任,并通知应急办有关人员20分钟内到岗,进入应急状态。

  (4)向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了解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进展情况,汇总整理后报送领导。

  3.对于会议通知等无须领导批示处理的一般事务,由值守应急人员依据情况酌情处理。晚上收到的非紧急状况报告,可留待第2天处理;对于重要事务和白天收到的需要领导同志批示处理的信息,必须按值班作业基本程序办理。

  4.主动做好承办事项的催办落实工作,并及时向有关领导反馈。对在落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提出参考意见,报请领导指示。

  处理各类函件、传真,要按照“准确、及时、保密”的原则进行,对函件、传真进行登记。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值班人员应认真接听值班期间的来电,文明应答,必要时应予核对并整理《电话记录》后按规定程序报告;重要来电应要求对方以书面形式报送;基层单位及群众来电,比较明确的问题可直接答复,重要问题请示领导后按规范口径答复,必要时可帮助联系、转交相关单位处理。

  建立与政府有关部门协调机制,协同处理好群众来电来访。对涉及、投诉的电话,明确告知来电人与信访办公室或有关部门、所在单位联系;对群众来访,及时通知信访办公室、有关部门派人接待;对群众来电或当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建议,应做好记录,整理好书面材料,按值班作业程序报有关领导阅示或供领导决策参考;对领导有批示的,应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

  领导对由值守应急报送的各类材料的批示、指示,事态紧急需立即处置的由各级政府总值班室办理,及时传达(或复印分送)有关直属部门(单位)和下级政府;将处理情况回传有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指示原件存档。

  值守应急人员要严格执行值班记录制度,使用专用的值守应急记录本。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理情况在值守应急记录本上做好详细记载。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书写清晰、页面整洁;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应按时间顺序(精确到分钟)详细记录处置过程;《值守应急记录》须编号归档。

  值守应急记录是记录值班情况、处理问题和查询值班工作的重要依据,值守应急人员应认真做好值守应急记录。值守应急记录要选用碳素墨水钢笔、黑色签字笔填制,字迹颜色要求统一;值守应急记录要写清楚值班日期、值班人员姓名,简明扼要地记录值班期间报告的事情发生及办理的过程、结果和尚需接班人员继续办理的事项,所记事项应按照时间顺序排列,一事一记,标明序号。

  值班记录最重要的包含以下9个要素:①事件发生的详细时间、地点。②事件发生的单位、当事人情况。③事件详细内容。④事件发生原因。⑤事件的性质、规模。⑥联系人姓名及职务、联系方式等。⑦领导批示、指示和处理意见。⑧办理情况。⑨记录人及记录时间。

  值班记录本主要由值守应急记录单(表1-1)和突发事件台账及来电、来函与来访记录表等组成,可采用活页形式、按一定时间段将各记录单(台账)装订成册,并归档。值守应急人员应将当班班次收集的信息分别综合载入各表格;值守应急人员应将值班期间工作处理过程详细记录在《值守应急记录单》中;《值守应急记录单》不得撕页,记录不得涂改。

  接到各级各部门或群众电话,值守应急人员一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涉及重要事项的来电,要填写值班《突发事件电话记录表》(可用显眼颜色印制或标识,与一般《来电登记表》相区别);对于重要来电的内容要及时按工作规范上报,并记录处理结果。

  1.电话记录内容。上级领导指示、上级部门通知事项、基层单位告知的事宜、外单位告知的事宜。

  2.电线)须用电话记录本记录电话的主要内容。记录内容有来电公司名称和个人姓名、来电时间、具体事由、记录人姓名和记录时间。

  (2)电话记录内容要简明、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特别要注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的细节内容,记录完成后要主动核实确认。

  (3)电话记录应及时转交领导批示。对重大事项在得到领导批示后应迅速办理,记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拖延时间。

  (三)来件(函件、电报、传线.来件记录内容。收到紧急来件(包括函件、电报、传真、短信等),值班人员一定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及时送有关部门处理。对各地各单位派人直接送来并要求值班室转交给领导的信函或文件资料,值班人员应酌情处理;对需转交的急件和要件,应帮助来人与领导同志取得联系,按领导指示处理,并做好记录。

  (1)来件记录内容要简明、准确、完整,字迹清楚。特别要注意检查时间、地点、内容、人员的细节内容,记录完成后要主动核实确认。

  (2)给各级政府及政府办公室的急件要及时拆封办理,并做好来件记录。来件记录应及时转交领导批示,对重大事项在得到领导批示后应迅速办理,记录人不得擅自处理或拖延时间。

  (3)记录人根据领导批示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反馈信息。来件记录表包括《来函登记表》与《突发事件来函记录表》。简单的《来函登记表》一般列有收件日期和时间、发件日期、发件人及其地址、内容摘要及邮件的处理和去向。

  对重大突发事件来函,应记入《突发事件来函记录表》。主要内容有来函时间、来函单位(人)、记录人、来函内容、拟办意见和办复情况等(具体表格格式可参照电话记录表格式)。

  对群众来访,值守应急人员要询清其身份、证件,了解来意,做好记录并通知有关部门协助处理;对群众当面反映的重大问题和提出的重要建议,值守应急人员应做好记录,整理成书面材料,按值班作业程序报有关领导阅示或供领导决策参考;对领导有批示的,应认真落实并及时反馈,做好记录。

  制备统一规范的《值守应急记录》,制定《值守应急记录填制规范》。值守应急人员在值班期间,应将发生的事项和处置情况、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按时间节点顺序详细记录在统一规范的《值守应急记录》中。

  根据《值守应急记录》编发《值班要情》;所有编发在《值班要情》上的信息都要在《值守应急记录》上登记。

  《值守应急记录》是值守应急人员交接班的主要内容。当班人员一定向接班人员交接值班记录,防止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断档,并将有关事项的办理情况(特别是需要续办或代办的事项,包括对领导同志的指示、或提醒在一定时期内必须要格外注意和关注的问题等)详细记录在《值守应急记录》中,由接班人员签字确认。

  接班人员要认真按照交班记录,逐项办理需要续办或代办的事项,并根据相关要求将办理情况认真记录。

  按照《值守应急记录填制规范》,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当日带班领导负责做好值班记录的监督、检查工作,察觉缺陷及时纠正整改。采取不定期抽查和月初集中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值守应急记录》进行考核评价,对记录填制的项数、内容是否规范做出考核评价。

  1.对党政部门来访,值守应急人员要热情接待,问明来意,酌情处理有关事宜或者根据需要介绍去有关部门(单位),并做好记录。

  2.值守应急人员接到中央及中央各部委、各省(市、区)重要客人来湘的资讯后,应询问来访人员姓名、性别、职务以及所乘交通工具详情信息、来访任务和活动安排等情况,交接待办或直接与接待办联系,并做好记录。

  3.领导或老同志出差、外出考察时,根据领导或老同志要求,值守应急人能政府办公厅(室)名义与其所去地区政府办公厅(室)联系,并请当地安排好接待工作。

  接待群众来访,是值守应急部门一项重要的日常工作,是信访工作的内容之一。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工作,既可以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帮助信访群众处理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又能了解和掌握各种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信息。

  填写《人民来访登记表》,由接待人员在表上分别填上“来访日期”、“姓名”、“性别”、“年龄”、“身份”、“地址”等内容。

  接谈处理是来访接待工作的关键环节,值守应急人员要有高度的党性原则和政治责任感接待来访群众。在阅读有关文字材料、倾听来访者陈述、询问相关情况后,根据现行政策规定给予来访者明确答复。

  对于集体和老户,既要及时、热情接待,又要坚持原则。对于老户(由于其反映问题成因的复杂性),接待工作要坚持原则、态度明确;对不合理的要求予以回绝,并按有关政策与规定讲清原因、阐明道理。

  根据掌握的情况,按照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来访问题做出的决定或意见,一般分3类处理:立案查办、带信或电信转办、当面答复。

  接待完毕,把来访者热情送出门外。根据接待处理情况,需要写信访办结案报告的要在领导同意后起草稿件,经签发、编号、打印、盖章、封发后原件归档。

  办理资讯来访是值守应急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值守应急人员应加强和重视资讯来访工作,本着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处理每一件资讯;做到资讯来访有登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资讯来访一般有3种渠道:个人送达、相关的单位或部门转送、通过电话(传真、网络等)传送。收到资讯后首先进行初检,检查是不是有重要党政机关和领导的紧急资讯,对重要的紧急资讯应及时呈送领导;资讯经过初检后,应分类登记在案。

  接到来信后首先拆封,在信封的一端用剪刀剪开3毫米左右宽的开口启封,取得信纸展开,叠码齐整,将信封附在后面,用订书机订在一起;接到其他方式的资讯后应做详细记录或以电子文档形式保存,并转以书面形式保留;阅读资讯后要登记资讯来访卡片,对资讯进行摘要登记并按值守应急经营事物的规模,将资讯分成不同类别送到主管业务部门阅处。

  1.编发文件。对经领导或上级部门签转的资讯件由业务部门调查处理,处理结果经领导同意后由业务部门起草文件,经签发、编号、打印、盖章、封发并按发文程序分别送有关部门,资讯来访原件和处理结果交办公室归档。

  2.查办。查办的资讯主要是资讯反映的问题按政策规定应给予解决的或应当照顾处理的。查办方式主要有:①带案深入下去,到基层亲自去调查处理。②请基层人员汇报情况,研究处理。③请基层代为调查处理,并汇报处理结果。

  3.转办。在资讯来访中,有些不属于值守应急业务的资讯,需要转给相关的单位或基层处理。

  4.复信。对反映的问题做出答复,并寄给资讯来访者。答复资讯来访既要坚持原则、态度明确,又要文明礼貌、叙述简明扼要。

  在资讯来访处理中,对非汉文资讯来访、涉外资讯来访、集体签名的资讯来访、揭发检举资讯来访的处理要严格按规定进行。

  值守应急档案是各级政府值守应急部门在值守应急业务工作中形成的有保存和使用价值的各种各样的形式的历史记录;是因业务所需应予保存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和载体的记录。值守应急档案管理是指值守应急部门及其他部门在履行档案管理职责过程中的活动。

  1.各级政府应急办公室或有关部门、单位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统一负责本级或本部门、单位值守应急档案业务建设;负责制定和修订本级或本部门、本单位值守应急档案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值守应急档案的采集、整理、保管工作。

  2.值守应急档案是政府部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值守应急档案管理工作是值守应急的基础工作。值守应急档案管理工作应以统一管理为原则,进行资源整合与开发。

  3.各级政府值守应急部门应建立完整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为值守应急提供有效服务,满足值守应急各项业务活动在证据、责任和信息等方面的需要。

  4.值守应急档案管理的方法与技术应适应值守应急工作发展的需要,并以档案管理信息化为发展趋势、运用现代信息技术为主对档案信息资源进行处置、管理和利用。

  5.将值守应急档案工作,纳入值守应急领导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值守应急规章制度及工作流程,纳入值守应急人员的岗位责任制。

  6.各级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建立分管值班档案工作领导、相关各部门档案工作领导体系和以档案部门为核心、各专职和兼职档案人员为基础的档案管理工作网络。

  7.维护和确保值班档案真实、安全,预防突发事件及灾害的发生,并为值班档案工作持续发展提供与技术进步相应的技术和设施、设备保障。

  8.贯彻国家相关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值守工作文件材料归档和档案整理、保管、利用、鉴定、销毁、移交等有关规章制度。

  归档文件的整理是将归档文件以件为单位做装订、分类、排列、编号、编目、装盒,使之有序化的工作过程。值守应急档案整理是值守应急档案利用、开发,发挥值守应急档案作用的前提,是开发值守应急档案信息资源的重要基础。值守应急档案整理科学化和标准化的提高,对于值守应急档案管理工作的总体优化具有直接和广泛的影响。

  1.遵循值守应急档案的形成规律,保持档案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档案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2.贯彻“强化采集、简化整理、细化检索、深化利用”的业务工作方针,简便、高效、科学地开展归档工作,推进值守应急归档资料整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现代化。

  1.值守应急归档资料应齐全完整,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档案进馆单位按相关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确保应归档材料齐全完整,价值鉴定准确。

  2.整理值守应急归档资料所使用的书写材料、纸张、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要求。已破损的值守应急资料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资料应予复制或进行字迹加固处理;资料的修整、复制要在保持原貌的前提下进行。

  3.归档资料整理工作应建立在文档一体化管理基础上,运用计算机及档案管理软件辅助整理工作。

  1.值守应急资料分类。分类归档值守应急资料能够使用年度分类号保管期限或保管期限年度分类号等办法来进行分类。

  (1)归档资料的整理单位一般每一份资料为一件,即资料正本与定稿为一件、正文与附件为一件、原件与复制件为一件。

  (2)归档资料应按件装订。装订时,正本在前;定稿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原件在前,复制件在后;转发文在前,被转发文在后;复文与来文为一件时,复文在前,来文在后。计算机及其网络环境中形成的文件,定稿无须保存的,正文在前,发文稿纸在后;有文件处理单的,文件处理单在前,正文在后。

  (3)整理过的值守应急资料可采用缝纫机或使用专用的档案装订机装订成完整的卷宗,较厚的文件采用“三孔一线”的装订方式,已成册不易拆钉的可保持原貌不变。装订方式应相对统一。

  (1)分好类的资料按同一年、同一类的永久、长期、短期分别装盒。同时把同一期限的盒按顺序进行排号,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盘脊及备考表项目。

  (2)档案盒封面应标明全宗名称。档案盒应根据摆放方式的不同,在盒脊或底边设置全宗号、年度、保管期限、起止件号、盒号等必备项,并可设置机构(问题)等选择项。

  (3)备考表置于盒内文件之后,不宜印制在盒上。项目包括盒内文件情况说明、整理人、检查人和日期。

  4.值守应急资料录入。装好盒的值守应急资料要按每一年及同一类别同一期限排好的顺序进行逐一录入。

  5.值守应急资料编号。录入完毕后编号,在点击资料编号的资料检索时必须录入分类号进行有关的检索;在录入完毕后要对每件的流水号和每一件的件号(盒内排放的顺序)进行一定的修改。

  6.加盖档章。值守应急进行编号并且修改过流水号以后,要在每一盒内每一份资料的右上角加盖档章,并且按照顺序加上件号。

  7.装盒。经过上述程序以后盒内资料整理基本完毕,然后按件号依次放入盒内。

  8.打印。整理值守应急资料并装盒以后,需对所有档案盒的归档资料目录(2份)、备考表、归档资料封面、盒脊等进行打印。

  1.档案部门接收值守应急档案时应进行审核检查。根据案卷目录查点清楚,及时记录入库。

  2.值守应急档案全宗应按年代保管期限排列保管。依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法律法规,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2种。定期大体上分为30年、10年。

  3.根据保存档案资料的数量设置必需的档案专用库房和柜架。库房要坚固,并有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

  4.档案管理部门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温度计、湿度计以及复印机、收录机、照相机、去湿机、空调设备和电子计算机等。

  6.档案部门应建立全宗卷,以积累存储值守应急案卷的立卷说明、分类方案、鉴定报告、交接凭证、销毁清册、检查记录、全宗介绍等材料。

  7.档案部门应定期组织人员对档案保管情况做全面检查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汇报,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8.档案管理现代化应纳入机关办公自动化系统同步发展,以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1.值守应急档案的利用是值守应急档案管理的根本目的。值守应急档案管理人员要熟悉馆藏档案的情况,主动了解值守应急的中心工作和任务,积极开展档案的利用工作。

  2.结合工作的需要编制《档案目录》。有条件的还可以编制查找工具书和参考资料(如卡片、目录、索引等),并有计划地将库存档案信息逐步实现计算机管理,满足各方面利用需要。

  4.建立健全值守应急档案借阅制度。根据档案的机密等级,履行不同的批准手续。借出和归还档案时,档案管理人员应作详细检查,保证卷内资料齐全。

  5.档案管理人员和利用者必须爱护档案,不得对档案进行涂改、勾划、剪裁和污损。

  2.各级政府值守应急单位内各部门人员调阅值守应急档案资料,由调卷人在调卷单上签字即可调阅;调阅涉密档案资料,须经本部门领导签字方可。

  3.调阅重大突发事件值守应急档案资料,须经领导批准;调阅值守应急涉密案卷,由值守应急单位主要领导签字后方能调阅(但只限在档案室查阅)。

  4.外单位借阅、索取、摘抄档案资料,须持单位介绍信、写明借阅档案用途,经办公厅(室)主任签字后方可借阅。

  5.调阅档案的人员,对档案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泄密和污损,不准抽换、涂改、勾画文件,不准拆散案卷;非经档案部门同意不得复印或转借。

  6.调阅档案用后应及时归还,一般不得超过3天;特殊原因最长不得超过10天。

  7.调阅档案人员出差或调动工作时,应将所借的档案资料及时归还档案部门。如已调动工作而借阅档案未归还档案部门,由原单位负责追收归还。

  根据值守应急档案保存的价值,值守应急档案分为永久、长期和短期3种。具有长远查考利用价值的值守应急档案,按永久立卷;在较长时间内具有查考利用价值的,按长期立卷;在一定时期内具有查考价值的,按短期立卷。

  档案保存期限:永久档案一直保存;长期档案保存16~50年;短期档案保存15年之内。

  为全面掌握全省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突发事件处置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加强预测预警并做好应对准备,不断提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省、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应按年度编制突发事件应对评估和趋势分析报告。

  每年1月31日前,各市(州)政府和省直有关部门将本地区、本部门上年度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应对评估报告和本年度突发事件的发生发展趋势及对策措施的分析报告上报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省应急办);省应急办组织对全省预防和处置突发事件情况进行评估,对本年度全省突发事件情况进行趋势分析,并将趋势分析报告报省政府及国务院办公厅。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分别汇总整体情况及分类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全年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伤亡人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两个层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

  对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省专项应急预案和省部门应急预案,对全年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做全面的分析和评估,认真总结防范处置工作中好的经验和有效的做法,深刻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各选择1~2个典型案例予以剖析,以便吸取教训、完善预案,改进工作。

  在全面评估、个案分析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的意见和建议。

  按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4大类,分别预测分析总体公共安全形势及其分类别的具体情况。主要包括全年各类突发事件发生起数、经济损失、与往年比较情况以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并对各类突发事件发生的主要趋势进行分析。

  对照《湖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省专项应急预案和省部门应急预案,重点围绕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森林火灾、安全生产事故、电力突发事故、火灾(不含森林火灾)、道路交通事故、水上交通事故、环境事件、传染病事件、中毒及药品安全事件、重大动物疫情、件、刑事案件、金融突发事件、宗教事务突发事件、涉外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对本年度应急管理工作及各类突发事件应对情况提出对策措施,进一步提高防范处置突发事件能力。

  各市(州)政府和省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部门上年度防范和处置突发事件的情况进行自我评估分析,对本年度突发事件进行趋势变化分析并提出对策。在此基础上,省应急办按照突发事件分类,组织专门小组对全省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四大类事件的防范、处置工作情况做年度评估和趋势变化分析,各组牵头部门会同相关部门汇总、整理各地区、各部门的应对评估分析报告和趋势变化分析报告,形成突发事件应对评估报告和趋势分析报告。

  由省民政厅牵头,省发改委、省国土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地震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防办、省红十字会等参加。

  由省安监局牵头,省经信委、省公安厅、省住建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国资委、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省旅游局、省国防科工局、省通信管理局、省气象局、省煤炭局、省地方海事局、省邮政管理局、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等参加。

  由省卫生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食品药品监管局、湖南省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参加。

  由省公安厅牵头,省发改委、省经信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劳社厅、省住建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环保厅、省外事侨务办、省粮食局、省地方金融证券办、省宗教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证监局、湖南银监局、湖南保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省信访局等参加。

  1.值守应急人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和省政府有关规章制度。

  2.值守应急人员应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奉献精神,严格按照党的政策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领导指示办事,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政治敏感性,应有严谨细致、热情周到、雷厉风行、既原则又灵活的工作作风。

  3.值守应急人员要善于识别来电真伪,谨防上当受骗。对疑问电话,要及时与有关单位或部门联系核实并采取相应措施。

  4.值守应急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值班电话、传线小时畅通。如遇特殊情况(需请人代班、换班或请假),须经带班领导批准;同时,值守人员交换班要面对面进行交换,确保不出现空挡;在突发事件处置过程中,值守人员要做好交接班时的值班记录,防止突发事件处置断档。

  5.第一个接收到突发事件信息或预警信息的值守应急人员是该信息报送处理的首要责任人。值班人员必须详细询问信息来源单位,全面掌握首报信息要素,按照值守应急工作程序快速、完整、准确地报送和处理,并负责回答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内容及其报送、处理情况。

  6.值班记录必须使用专用的值班记录本。值班记录必须准确、及时、简明、完整,将突发事件的事发时间、地点、基本内容等记录准确后并进一步详细了解事件的基本情况(如事件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人员伤亡情况、波及的范围、影响程度等),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

  7.值守应急人员在受理突发事件信息后要迅速按程序报带班领导,编辑值班信息,报相关领导,并将领导批示精神快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突发事件事发初期,应根据领导批示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如遇紧急重大、特大突发事件信息,值守人员可越级先向相关领导报告,并根据领导同志意见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在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事件的处置进展情况。在报告中要严防泄密事件发生。

  8.值守应急人员要根据突发事件不同类型和不同情况做好通知有关单位赶赴现场应急抢险的准备工作。对涉外事件应向上级外办报告,请示派员赶赴现场了解情况,做好语言沟通、协助工作。

  9.根据领导的批示意见对善后处理工作进行督促检查。随时掌握善后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向领导报告并向有关部门通报。根据实际需要和领导意图,继续做好协调工作;事件处理终结后,将所有材料存档备查。

  10.值守应急人员不履行职责、擅自离岗和漏岗的,要给予值守责任人员批评、通报和相应的纪律处分;对影响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省人民政府总值班室(即省应急管理办公室,简称省应急办)负责省政府及办公厅日常值班工作。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由省政府办公厅工作人员共同负责。根据《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规定,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厅)应内设应急管理办公室,配备一定数量的工作人员负责值班工作,承担本级政府的值守应急、信息汇总、综合协调等职能。各级政府组成部门、直属机构以及与政治、社会稳定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部门、单位,均应设立专门的值班工作机构或赋予内设机构值班工作职能,配备足够数量的人员负责值班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及重要活动、重大会议等敏感时期,应由领导在岗带班并加强值班力量。

  各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值守应急工作的领导。值班岗位必须配备本部门、单位在编在职的公务员,不得安排临时聘用人员、离退休人员值守。应急值班室须配备良好的通信设施和相关设备,使用先进的值班管理系统,确保值班工作反应灵敏、信息畅通、应对迅速、处置及时。

  2.办理政务来电。负责接收和处理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兄弟省(区、市)来电,及时掌握和报告省内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办理向省政府报送的紧急重要事项,保证省政府与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联络畅通,指导全省政府系统值班工作。

  3.办理省政府有关决定事项,督促落实省政府领导关于应急管理工作方面批示、指示,承办省政府应急管理的专题会议、活动和文电等工作。

  4.负责协调和督促检查各市(州)政府、省直各部门应急管理工作,协调、组织有关方面研究提出省应急管理的政策、规定和规划建议。

  5.负责组织编制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审核专项应急预案,协调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和应急体制、机制、法制建设,指导各市(州)政府、省直有关部门应急体系、应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6.协助省政府领导处置特别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特别重大和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演练、应急处置、调查评估、信息发布、应急保障和省外救援等工作。

  8.综合摘报省政府总值班室每日接报的重要情况,编辑《值班要情》和《湖南省值班信息》(专报国务院办公厅)。负责承办上报国务院的突发事件报送工作。

  1.协助市(州)领导处置紧急重大事项,协调重大和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应急处置、事后调查和评估、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市总体应急预案的修订和预案体系的完善工作,参与有关规章和政策的拟订,并负责推动实施。

  2.负责市政府工作日内(星期一至星期五)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本级政府与上、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络通畅,并协助报告和处理重大突发事件,编报《值班报告》、《值班专报》等。

  3.负责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的值班工作安排,对作息时间安排提出建议并做好通知和落实工作。

  4.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5.负责对下级政府和本级政府系统值班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对值班和应急管理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1.县(市、区)政府设立应急管理机构,负责本级政府及其办公室日常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本级政府与上、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联络通畅;其他部门值班人员由在职人员轮流担任。

  2.各县(市、区)政府值班室在节假日最后1天下午15:00前,书面向市政府总值班室(市应急办)报送节假日期间辖区内综合情况。

  3.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5.加强对下级政府及本级政府部门值班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政府系统值班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1.负责本单位24小时值班工作,确保与本级政府、有关部门和本系统联络通畅。

  2.建立健全值班工作各项制度和规范,推进值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建设。

  3.及时报告并协助领导处置系统内发生或接报的重大突发事件。应急职能部门在节假日最后1天下午15:00向本级政府总值班室(本级政府应急办)报送综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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